西安短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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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及院墙等工程项目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阅读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停车场及院墙等工程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西安短成工业集团(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工业司复【202263号文批准(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格斯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安市海州区海连中路76

2.1.2控制价:329968.75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4.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投标文件格式)。

3.4.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3-2022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5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9300830分至20221011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111107室(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3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01315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格斯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107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71513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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